各部门、系(院):
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快速扩散态势,来自境外的输入性风险逐步加大。为及时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现就学校近期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策略
住房在学校内但目前仍在境外疫情防控重点国家和国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工原则上不返校。需要返校的境外教职工及其在校内居住的家属,应在计划返校前向所在部门、系(院)及人事处报告,并在到达成都后立即进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再返回学校。人事处、各部门、系(院)要加强排查,及时准确掌握有关情况。
二、持续做好校园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人员入校管理工作。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因工作原因需进校的校外人员,保卫处应严格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并要求出示健康码。教职工及家属进入学校应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
二是加强家属区管理工作。要加强家属区疫情期间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为学校教职工创造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要加强对在校内租房居住人员的管理,人事处、总务处、离退休处等部门和各系(院)要把相关工作抓实抓细,进一步摸清租住人行踪,尤其是目前仍在境外的租住人最新情况。出租房屋的教职工要切实承担相应疫情防控责任,全面传达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掌握租房人行程,租房人返回出租房前,出租人应事先向校医院报告,从境外返回的租房人应在到达成都后立即集中隔离观察14天再回出租房。
三是物业公司要做好所管辖区域的人员管理和消杀工作,及时通报街道、社区的权威信息,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扎实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一是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艺术附中,扎实做好附中高三年级开学各项工作。
二是持续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信息摸排等工作,对全校师生健康情况进行数据收集、监测和统计。
三是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开学方案,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开展防控知识培训,校园安全检查等工作。
四是加强琴房、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场所的消杀,做好启用工作,琴房不得用于私人学生授课。
五是目前学校2020年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故从4月1日起,各部门、系(院)恢复正常上班,副处级以上干部应到岗上班,全体教职工原则上不离开成都,人事处、各部门、系(院)应全面掌握人员情况。
四、继续做好联防联控工作
疫情防控办(院办)、总务处、保卫处要发挥协调作用,继续加强与街道、社区、卫生健康部门和疫情防控部门沟通联系,保持信息互通,工作联动。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抓重点、补短板,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川音乐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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